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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职责:
1.负责拟定全疆气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计划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2. 会同地方文明委(办)管理气象部门的文明系统(单位)建设工作;负责气象部门行风建设、文明服务等创建工作;承办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评比活动及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部门特色的文化活动。
3. 调查、总结、交流和研讨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情况及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疆气象部门的政治理论培训。
4. 协助局领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职业道德、法制纪律以及民族团结教育。
5.在机关党委领导下,负责拟定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计划、规划;安排部署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6.承担机关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和活动安排。
7.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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